2012年苏州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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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啵啵鱼
发表时间:2012/5/13 20:57:54

 市区招生入学日程

  (1)幼儿园招生时间:6月2日—4日。6月1日前,市区幼儿园一览表公布,同时各幼儿园开通咨询电话。
  (2)小学入学报名时间:6月10日—12日。
  (3)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7月2日—6日,外来返苏人口子女入学报名。
  7月7日,公办初中入学报名。
  (4)7月1日—7日,苏州市教育局与各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在苏的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进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分配到定点公办中小学就读。
  (5)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5月26日—30日,考生填志愿。
  6月17日—19日,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27日,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普通高中录取。
  7月中旬,五年一贯制学校录取。
  7月下旬,各类三年制和四年制中专、职中和技校录取。

  中考考试及总分

  今年的中考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满分为73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英语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高中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苏州中学(不含园区校区)、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其中师范教育和普高艺术类不得兼报。
  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不填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他招生计划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先划定艺术专业合格线,后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
  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3个,每个志愿下面还可选择2个专业及专业服从。
  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非苏州市或江苏省户籍考生能否在苏高考

  在苏州就读普通高中,户口不在江苏省,在高考报名之前未将户籍迁入,则不能在江苏省参加高考,须回户籍所在地高考。
  在苏州报考师范学校,必须持有苏州市区户籍(含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非苏州市区户籍考生不能报考。
  在苏州市就读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户籍限制。

  高中为啥要建学籍

  根据省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取得学籍。学籍是学生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毕业会考”,俗称“小高考”)、高考资格,以及取得省高中毕业文凭的基本条件。
  无论是苏州户籍人员或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苏州中考,按照本人志愿和中考成绩,被苏州高中录取,并且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和相关入学事宜后,就能取得高中学籍。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每年高中建立新生学籍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20日。
  无论是苏州户籍人员或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如果收到高中录取通知书,但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和相关入学事宜,则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苏州本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如果没有被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自行到省内外普通高中就读,不能在苏州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苏州市中考以后,没有被苏州高中录取,或者录取了但没有办理注册报到与相关入学手续,自行到省内外高中就读的,也不能在苏州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如何确定施教区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小学、初中在何施教区就近入学的依据。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即拥有房产证或房卡的居住地。
  至于孩子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的,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护人及其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确定地段学校。
  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原因而乔迁新居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产权证等材料。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地址为准(须附搬迁证明和新购房协议等相关证明)。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地段学校。

  户口与住所不一致如何报名

  若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根据《义务教育法》“属地管理”原则,父母应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区的小学报名。

  非本市户籍小学初中报名条件

  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且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以在苏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具体规定如下:(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虽户籍尚未迁入城区,但已经购买了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直接作为地段生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入学报名。(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到暂住地所属区的定点小学报名入学,或者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定点小学。
  凡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并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没有购买产权房)的,不参加7月7日公办初中报名。
  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集体信息采集”时学生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由所属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就读外省、市本市户籍返苏生如何“小升初”

  在苏州市外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苏州读初中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和办法请与当地教育(文体)局联系。
  凡户籍在苏州五城区(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区和园区),小学在五城区以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要求回苏读初中的,请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小学毕业证书、成绩(素质)报告单及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地点:暂设在公园路198号101室)办理。报名时间7月2日一6日。

  了解入学招生政策渠道

  登录苏州教育网,可查阅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入学招生文件。
  市教育局接待地点:苏州市公园路198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65154915,65151136,65238578。接待日期:5月9日—8月20日,(双休日除外)。
  小学入学各区咨询热线电话:沧 浪 区:65210127; 平 江 区:67707627;金阊区:68664121;工业园区:62893890、66680102;高新区:69202841;吴中区:65255437;相城区:85182105。
  初中(小升初)入学各区咨询热线电话: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65154915,65151136,65238578;工业园区:62893890、66680102; 高新区:69202841;吴中区:65284615;相城区:851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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